关于开展安徽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第十届“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曹莉勤  发布时间:2024-10-23   动态浏览次数:60

各学院: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三全六专”育人实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开展安徽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第“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奖教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

2.全日制在籍硕士研究生个人或团队;

3.在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青年教师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10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101日以后出生

二、评选条件

   1.参照《安徽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英才培养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奖教金评选办法》执行 (可在基金会网站“相关制度”栏中查阅)。

2.各类业绩成果的认定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有关作品署名“安徽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青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以2023-2024学年考核结果为准。2.各类业绩成果的认定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有关作品署名“安徽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青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以2023-2024学年考核结果为准。

3.经过第二届第八次理事会研究决定,《安徽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奖教金评选办法》二(一)9考取国内外著名高校硕士研究生、二(二)7获得国家奖学金,当年考取国内外著名高校博士研究生评选条件今后不再作为评选条件申报。

  三、奖励名额及奖励标准

1.评选名额26个,其中本科生或团队18个,研究生或团队6个,优秀青年教师2个。每人(团队)奖励10000元

2.根据单个评选条件所选出的获奖者数量,分别不超过本科生、研究生各获奖名额的三分之一。

3.根据各学院的实际情况并综合历年申报情况,各学院可推荐奖学金、奖教金名额如下:学生总数在2000人以上的学院可推荐学生(含研究生)共3-4人,教师1人;学生总数1000-2000人之间的学院可推荐学生(含研究生)共2-3人,教师1人;学生总数1000人以内的学院可推荐学生(含研究生)1人,教师1人。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

   2.116日前,各学院组织评选推荐,并将电子版的申请表、初审名单表、各类证明材料发送395198496@qq.com(标题及文件名均为“鑫龙奖学金奖教金 XX学院”)。纸质版材料报送6号楼509室(小西门)。不推荐的学院视为自动放弃,名额不再递补。

   3.1122日前,学生处、研究生部、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分别完成对本科生、研究生、青年教师的参评资格审核,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5)报送6号教职工楼509室

   4.1220日前,审核合格名单提交“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奖教金”评选委员会评审,择优评定。

   5.1225日前,全校范围内公示评选结果。

   6.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报基金会理事会审定,并公布最终结果。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2871369           

    附  件:

   1.鑫龙奖学金评选附件及表格.zip

安徽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4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