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星瀚(芜湖)律师事务所来校推进合作并签约
发布人:曹莉勤 发布时间:2026-07-01 动态浏览次数:10
6月30日,社会合作处牵头联络,上海星瀚(芜湖)律师事务所赴人文学院推进校企合作并签订合作协议。社会合作处处长王弘,人文学院党委书记刘一、院长刘军、法学系教师代表,上海星瀚(芜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少恒、合伙人赵婕、办公室主任陈布谷等参加座谈。座谈会在人文学院会议室举行,由刘一主持。
王弘介绍了学校发展现状及校地合作总体情况。他表示,社会合作处作为学校对外合作的桥梁纽带,将持续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律所参与学校人才培养、项目共建等提供有力支撑。希望校企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合作深度与广度,为企业发展贡献更多高校智慧与力量。
刘一代表学院对王少恒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刘军详细介绍了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王少恒介绍了律所的发展历程、业务领域及人才需求。他表示,上海星瀚(芜湖)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与高校的合作,期待在人才联合培养、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专业课题研究等方面与人文学院开展务实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王少恒与刘军分别代表双方签订了《安徽工程大学人文学院与上海星瀚(芜湖)律师事务所合作共建就业实习基地协议》。

(文/图:陈怡宁;编辑:曹莉勤;审核:王弘)